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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社会和它的敌人?~妖艳绽放的“平台”之花

2020-04-22

正好在去年的这个时候,服装制造商退出ZOZOTOWN成为了大话题。同出一辙,迪士尼选择退出Netflix,开展Disney+流媒体服务。换句话说,这些动作中可以看出企业的“远离平台”的动向。(虽然有点迟)这次想回顾一下这个话题。

美国知名玩具连锁店玩具反斗城(TOYS“Я”US)在2017年9月申请了破产保护,其中最重要的理由是受到了亚马逊(Amazon)为首的网络玩具贩卖的冲击,变得无法继续与网络购物相抗衡。玩具反斗城在早前与亚马逊签订了排他性供应契约,可是后者无视了这个契约开始贩卖其他制造商生产的玩具。玩具反斗城对亚马逊提出控诉后,曾经建立自己的购物网站,但无法抵抗亚马逊的强势崛起而逐渐衰落。

因为自身没有EC的技术诀窍(Know-how),所以轻易的与平台合作,反而被夺去了自身的贩卖技术诀窍和顾客。玩具反斗城和亚马逊的案例堪称经典。

另举一个例子:在日本,商品进驻便利商店7-11后可能会在一定期间提高销售量。不过,一旦被确认是热卖产品的话,7-11几乎都会在之后推出相同的自有品牌商品,并且以更低的价格贩卖。因此商品是否要放在7-11贩卖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难题。(亚马逊也是一样)

这里所说的技术诀窍是指顾客的购买数据:什么样的客人,在什么时候购买什么商品。这些数据只会留存在平台方,而制造商只能通过SKU(库存量单位)知道某样商品卖出了多少个。

平台方通过这些数据来丰富商品种类,并找出更便宜的供应方。以Netflix为例,掌握了什么样的顾客在什么时候看了什么样的电影、从什么地方退出观看等等的数据后,就能不断推出自制剧。这在早前的影视制作公司眼中是不可能的事情吧(何况还提名了日本学院奖)。

在这样的背景之下,各家自然而然纷纷表现出“远离平台”的动作。因此ZOZOTOWN(尽管只是提供“场所”的平台)推出自有服装品牌后立刻就犯了制造商的众怒,而实际上不论是Amazon、Netflix还是7-11,都在做着相同的事情。在平台崛起的势头下,再考虑到平台出色的集客力,很容易被影响判断,从而看不到弊端。如果能看到这些隐藏的弊端,那么与平台合作就不那么具备诱因。作为平台方,若以具备丰富的商品作为平台的魅力点,在这一方面的进退策略就特别重要。

对于不具有集客力的制造商来说,若没有具备集客力的“场所”的话,制造再好的商品都没有办法卖出去。另一方面,对于已经打响品牌且具有多数品牌粉丝的制造商来说,建立自己的EC来直接销售对企业经营更为有利(也就是D2C)。网络经济让顾客通过手机和制造商实现零距离,因此对于顾客来说制造商“是否存在”,能否成为顾客心中特别的“固有名词”是重点。

非常可惜,玩具反斗城对于顾客来说还不具备这样的地位。

平台是“开放的存在”,对于出品方来说是没有牙齿的敌人,就像食虫植物。但另一个侧面,若没有虫子靠近,平台也将无法生存。在两者狭窄的空间里如何保持平台妖艳的魅力,也正是考验平台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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